广州市去年共查办渎职案件132件147人
新快报记者 郭海燕 通讯员 市检宣 报道 为自己骗购经济适用房、为他人违规申请准购证与廉租租赁补贴,外加受贿10余万元,荔湾国土分局原工作人员张建华被判处12年半有期徒刑。
张建华现年34岁,原是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荔湾区分局产权地籍科工作人员。法院认定,2009年4月至2011年12月,张建华滥用职权,伪造申购材料为自己骗购经济适用房一套,造成公共财产损失16万余元。此外,张建华收受贿赂共计10余万元,利用职权便利,为34户家庭复审申购资格以取得经适房准购证,其中有16户家庭已购得经适房。张建华还被指控联合同事罗某某,先后为16户家庭办理了廉租租赁保障申请,共领取了补贴共7万余元;利用与同事王某的密切关系,为保障房申请人谋取不正当利益。2012年8月,荔湾法院以滥用职权罪、受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张建华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。
像这样危害民生的渎职案件,是广州市检察机关反渎部重点查处对象。据悉,去年广州市查办的渎职案件共计132件147人,同比分别上升97.01%和83.75%。其中,重、特大案件30件30人,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6件17人(含厅局级要案2件2人),查办涉“保护伞”渎职侵权犯罪案件70件76人。
(原标题:“内鬼”骗购经适房获刑12年半)